西安岳达正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汉中市财政局 2024-04-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TZH-2024-001

二、项目名称:

汉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岳达正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北侧文景路西侧普汇中金国际中心

       被投诉人:陕西弘泰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中核大厦北门商铺三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4月7日,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汉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对采购文件质疑4答复不满意。质疑事项4:评分要素评分标准。 本机关受理后,要求被投诉人、采购人进行了说明,调取采购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和调查,并暂停了采购人该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要素一览表》中质量控制措施、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应急保障措施设置的“优秀”“良好”“一般”不是量化指标,缺少评判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汉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汉中市财政局

2024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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